医生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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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病员同志:
我院已于2022年12月29日经国家医保局审核通过“三级乙等”医保定点医院。自2023年1月1日00:00起在我院入院的医保病人执行“三级乙等”医院医保报销政策,现将医保政策调整情况公示如下:
(一)住院医保报销起付线标准调整。
本市职工医保报销起付线由原来“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起付金500元调整为“三级乙等”医疗机构的起付线700元;本市居民医保报销起付线由原来“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起付线400元调整为“三级乙等”医疗机构的起付线700元;异地医保病人起伏线以参保地三级乙等医保政策为准。
(二)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政策调整。
1.本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职工报销比例:由原“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83%调整为“三级乙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82%;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由原“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87%调整为“三级乙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86%。
2.城乡居民参保人员。由原“二级甲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65%调整为“三级乙等”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50%。
3、异地医保病人报销比例以参保地三级乙等医保政策为准
(三)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政策调整。
1.在我院就诊的职工、居民门诊特殊病种以及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不受影响,仍可在我院报销门诊特殊病种费用和“两病”政策(高血压200/年、糖尿病300/年)”的门诊费用;
2、仍可在我院报销居民保险门诊统筹100元/人次;
3、从2023年1月1日职工保险执行门诊共济保障待遇:①起付线:按自然年度设 1 次起付线,在职职工起付线 200 元、退休人员起付线 150 元。②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在我院发生的医药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50%,退休人员在上述相应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 10%。③年度支付限额。参加统账结合的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800 元,退休人员为1000 元;参加单建统筹的在职职工医药费,统筹基金年度支付限额为 100 元,退休人员为 200 元。
近期将调整三级收费标准!调整时间以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荣县中医医院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