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乙等”中医医院
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教学实习基地
西南医科大学附属中医医院技术指导医院
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技术指导医院
24小时服务电话
0813-6201636

自贡市荣县中医医院医保患者入院须知

2023-02-09

尊敬的职工、居民医保病员:

欢迎您到我院就医,我们将竭尽全力,为您提供合理、便捷、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了保证您的顺利就医,敬请了解以下内容:

一、我院系全国医保联网结算单位,参保住院患者须在入院3天内持社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医院入院登记窗口办理医保登记手续。身份核实单、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住院主管医生、护士存放病历中。

二、医保病人入院时,须交纳一部分预付金,预付金主要用于支付:起付金、特种自付、自费药品(诊疗、治疗 )等费用。

三、目前我院系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医保报销比例如下:

职工报销比例:报销范围内减去起付线*在职82%/退休86%。起付金:700元。

居民报销比列:报销范围内减去起付线*50%。起付金:700元。

基金支付=(费用总额-起付费-特种自付-全自费-超限额)×报销比例

个人支付=费用总额-基金支付-医疗救助-大病保险

a) 特种自付:住院期间使用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乙类目录”药品,即乙类药品中需个人预先支付的10%部分,和实施《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即诊疗项目中需个人预先支付的10%、15%部分。

b) 全 自 费:使用了《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以外的药品、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等所发生的费用。

c) 基金支付:为医保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

d) 超 限 额: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达到最高支付限额后的费用。

四、参保住院病人施行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手术项目,应严格执行规定的先审批制度,审批同意后方能实施特殊检查、手术(急诊和节假日可补)。否则发生的费用不列入医疗保险支付范围。

五、医院负有对您身份的核对责任。在您住院期间必须随身携带身份证件,以备医保部门工作人员核查身份时确认。

六、在您入院时须如实向主管医生陈述病史,不得隐瞒(自杀、自残、车祸、有他方责任、非计划内生育、性病等不在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内)。如隐瞒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您自己承担。

七、若您是因意外事故(不属于他方责任)造成伤害(如:各类药物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烧伤、烫伤、意外受伤等) 住院的,须于住院3天内到医院医保办领取并填写《意外受伤调查表》,否则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若您是因驾驶机动车辆发生意外致住院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八、住院期间,请您自觉遵守医院管理,遵守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医疗保障部门将对您的住院情况随时进行检查核实,如发现您无正当理由不在病床视为挂床住院,其医疗费用全部自理。因此,您不能擅自离开医院,更不能夜间回家居住,如有特殊情况须写出理由充分的书面请假条,经治医师签字批准后方可离开医院。

九、离休干部、老红军、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使用自费药品和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的基本医疗服务设施项目和诊疗项目由个人自付。

十、伪造、冒用他人医疗保险及有关证件,后果由本人承担。

十一、医保患者不能同时在两家医院享受住院报销政策,如果在上家医院未办理出院手续,下家医院无法办理医保登记。

如您对医保政策或就诊时遇到有疑问的医保问题,请您到医院医保办或医保中心进行咨询,也可通过电话进行咨询。医院医保办电话:6204692、医保局电话:6226620。

激活、出具医保电子凭证的方式

(一)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1、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可在各大主流APP商城、应用商店搜索“国家医保服务平台”下载安装,按提示注册并激活医保电子凭证。

 

2、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流程

完成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点击菜单栏“电子医保凭证”,打开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页面,即可进行医保支付。

(二)微信平台

1、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2、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流程

完成微信医保电子凭证激活后,进入“我的医保”公众号,点击菜单栏“医保凭证-刷码支付”,打开医保电子凭证二维码页面,即可进行医保支付。

(三)支付宝平台

1、医保电子凭证的激活

 

2、医保电子凭证的使用流程

医院传真:0813-6201636
医院邮编:643100
备案编号:蜀ICP备19024078号-1
公安备案:51032102000004号
医院地址:自贡市荣县旭阳镇健康路216号
  • 急诊科:
    0813-6220120
微信公众号
预约挂号
copyright © 2008-2024荣县中医医院版权所有。   备案号:蜀ICP备19024078号-1     川公网安备 51032102000004号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